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08-5-26
宋建国、刘爱国、董雷三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治砖瓦窑业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治砖瓦窑业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砖瓦窑业专项整治工作,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关停平毁18门以下轮窑和小土(立)窑共计1968座,复垦土地2万余亩,砖瓦窑业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过整顿,我市砖瓦企业总数由2001年1968家下降到143家,砖瓦粘土开采量从400万吨下降到243万吨,空心粘土砖的生产比例从15%提高到80%左右。 建议提出的“关停维扬区全区范围,邗江区太安镇全镇范围,扬庙镇扬冶公路以南,以及在甘泉镇、方巷镇、酒甸镇范围内扬栗高速公路向北500米以南区域内,共计约30家粘土砖瓦窑厂。”经调查,上述范围内现有砖瓦窑共计23座,其中维扬区境内6座,邗江区泰安镇6座,扬庙镇扬冶路以南8座,扬栗高速两侧及以南范围内槐泗2座,甘泉1座。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墙改办2008年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通知》要求,我们制定了上述范围内砖瓦企业关停的计划。目前邗江区对泰安江太砖瓦厂、扬庙砖瓦二厂、扬庙李巷砖瓦厂3家砖瓦企业,下发了关停通知书,力争限期关停到位,维扬区范围内的砖瓦企业也将制定关停计划,随着城区范围的扩大逐步关停到位。 总之,使用粘土的砖瓦企业是我市控制发展的行业,今后总体上只做减法,不做加法。国土部门主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十一五”期间逐年减少5—10%的目标,进一步压减砖瓦企业数量,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优化砖瓦企业布局,重视耕地资源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为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鼓励砖瓦企业实施“节土利废”工程,特别是结合河道疏浚利用淤泥资源,利用电厂粉煤灰废弃资源等,促进砖瓦企业走出一条“节土利废”的新路子。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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