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08-5-16
卜树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广陵新城土地指标单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7年省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9900亩,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6600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5620亩。市政府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土地后备资源情况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使用效益等情况,经测算和综合平衡后,报经市政府批准分别下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的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你提出的广陵新城土地指标实行单列的问题,与国家、省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相符合。市开发区、新城西区、瘦西湖风景区等均未实行计划指标单列。在当前国家严格土地闸门,加强宏观调控的新形势下,新增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解决建设用地的出路,首先是节约集约用地,用好下达的计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其次是对符合“点供”、 独立选址条件的项目,应积极争取省“点供”和直供。 感谢您对国土工作的理解支持!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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