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土地》关于开展“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征文活动的启事
发布时间:2008-11-9
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到新近闭幕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创了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实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前所未有的大突破、大跨越和大发展。为了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充分展示我省土地管理事业在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的发展变化和辉煌成就以及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改革创新的精神风貌,决定举办一次“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征文活动。 一、征文内容 以讴歌我省土地管理系统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展望在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土地管理事业发展的美好前景为主线,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 1.以历史眼光或结合亲历事件,回顾和见证土地管理事业的发展历程,总结历史经验,包括重要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出台、土地科技的发展、管理方式的转变等。 2.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管理和技术创新思路,主要包括与土地新政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完善、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流转与土地市场建设、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信息化建设与土地信息资源的社会化服务等。 3.展示土地管理战线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反映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典型人物和事件等。 二、征文形式 文章体裁包括政论文、科技论文、回忆录、报告文学、散文、诗歌、随笔等等,鼓励提供反映主题的历史图片资料,也欢迎书画、摄影作品。 文章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报告文学类可适当放宽。 所有作品均应为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 三、作品评选 将组织专家对来稿进行分类评选,对评出的优秀稿件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陆续在《江苏土地》上发表。 四、投稿及联系方法 稿件以接受电子文档为主,邮箱地址为: jstd2002@163.com或jstd2002@sina.com。 确无条件投递电子文档的,请将稿件邮寄至: 南京市牌楼巷47-1号803室《江苏土地》编辑部,并注明“征文”字样。 五、截稿时间 本次征文活动将分阶段截稿。 第一阶段截稿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这之前收到的稿件经评选有望在《江苏土地》第6期刊出);第二阶段截稿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联系人:王兢兢、张苏枢、吴道全 联系电话: 025-86599910(传真) 025-86599796       《江苏土地》编辑部    200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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