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因实施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需要,经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以下宗地规划用地范围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扬州市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扬州市邗江建设区五里路东侧宗地;
2、 江苏省新江南营造集团熙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邗江建设区安兴路北侧邗江区总工会南宗地;
3、扬州市邗江区总工会位于扬州市邗江建设区安兴路北侧宗地;
4、扬州市邗江区民政局位于扬州市邗江建设区安兴路北侧宗地;
5、扬州市邗江区民政局位于扬州市邗江建设区安兴路与邗城大道交叉口西北首宗地;
6、扬州市邗江申康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位于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办贾桥社区长一组宗地;
7、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局位于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办贾桥社区长一组宗地;
8、江苏省新江南营造集团熙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邗江建设区邗城大道西侧宗地;
9、陈景芳位于长征西路10号3幢1室地号为1-020-080宗地;
10、邗江县汽车运输总公司位于江阳西路南侧、润扬中路东侧地号为31-C42-842、32-C42-496、31-C42-841;
12、邗江县汊河镇卫生院位于江阳西路南侧、润扬中路东侧地号为32-C42-509宗地
13、邗江华厦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江阳西路南侧、润扬中路东侧地号为15-C42-306宗地;
14、扬州金大塑业有限公司位于江阳西路南侧、润扬中路东侧地号为41-C42-249、41-C42-248、31-C42-841宗地;
15、江苏群发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花园路东侧地号为2-6-3-1、2-6-4-1、2-6-11-1宗地。
16、邗江县杨寿乡李岗小学位于楼庄路南、齐桥河西宗地。
涉及补偿问题由相关单位按规定执行。请上述土地使用者,按《土地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到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申请土地注销登记,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我局将依法直接注销土地登记,注销土地证书。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