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 州 市 测 绘 学 会
扬测学[20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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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扬州市测绘行业学法用法
有奖征文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各测绘持证单位:
现将《扬州市测绘行业学法用法有奖征文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扬州市测绘行业学法用法有奖征文活动方案》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扬州市测绘行业学法用法有奖征文活动方案
为配合开展2010年8月29日“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丰富测绘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探索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新举措、新思路,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国土系统和测绘单位举办测绘行业学法用法有奖征文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测绘行业学法用法大家谈
二、活动时间:
2010年7月29日——8月29日,投稿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9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组织机构:
征文活动由扬州市测绘学会主办。
为确保征文活动顺利进行,加强对征文活动评选工作的领导,成立测绘行业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测绘学会理事长担任,成员由市测绘学会副理事长组成,负责征文活动的组织、作品征集和作品评选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征文活动的日常事务工作。
四、奖项设置:
征文活动结束后,由组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参加征文作品进行统一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每名800元);三等奖6名(奖金每名500元)。
五、参加对象:
全市范围内国土系统、测绘行业以及关心、爱好测绘事业的所有人员。
六、内容要求:
以学法用法为切入点,紧紧围绕测绘行业学法用法这个主题,反映测绘管理部门和测绘单位强化各项管理、增强法制观念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书写先进测绘工作者的感人事迹;记录遵守测绘作业制度、反对违法违规作业,规范测绘生产安全行为的经验方法;探索测绘法宣传新举措、新思路;抒发对测绘法宣传工作的认识和感受等。
七、征文体裁不限。
八、征文作品投寄方式:
1.邮局投递:征文作品以word格式录入,用A4纸打印,邮寄至:扬州市文昌中路565号 扬州市测绘学会(邮编:225009);
2.传 真:0514—87339355;
3.投稿邮箱:xujz2002366@126.com;
4.联系人:王晓贤,联系电话:0514—87339355。
九、注意事项:
1.所有征文作品应在第一页注明“有奖征文”字样;
2.为确保评奖公平、公正、公开,参赛作品以A4文稿或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提交。打印文稿按提供地址邮局投递或传真提交,电子文档按提供邮箱地址提交;
3.征文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紧扣主题,内容真实,杜绝抄袭;
4.每篇征文作品字数为3000字以内;
5.征文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
十、征文评选:
1.评选时间:2010年9月
2.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3.评选方式:
(1)邀请市内专家以及主办单位联合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
(2)获奖名单将在扬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并择优刊登部分征文作品。
十一、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测绘行业学法用法征文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扬州建设的具体措施,是近年来我市测绘行业法制建设宣传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地、各测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将此项活动落实到实处。要明确专人负责,把测绘行业学法用法征文活动与“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掀起测绘法宣传的新高潮。
(二)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各地、各测绘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将活动内容传达到国土系统、各测绘单位全体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鼓励本单位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各测绘单位应提交两篇以上作品,确保征文活动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