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4-26
 

关于注销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2010)第002

 

根据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扬广民一初字第492号、《生效证明》(201048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扬民一终字第0898号、扬房权证开字第2010000432号《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权件,世纪家园1-c102的土地使用权已变更至冯士梅、周松林名下。原地号为4-79-33-0066,土地证号为扬国用(2005Z)第8287号,权利人为周桂忠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

特此公告

扬州市人民政府

OO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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