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5-5
 

关于注销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2010)第003

 

根据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08)扬邗执字第0912-2号、扬房权证字第010000061号《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申报审查表》等有关权件,新城花园梅香苑86-102的土地使用权已变更至肖明名下。原地号为1-89-1-1-0373,土地证号为扬国用(2006Z)第10637号,权利人为孙长凤、庄秋红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

特此公告

扬州市人民政府

OO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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