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机构简介 > 内设机构 > 耕地保护处     
 
负责全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承办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负责征地补偿安置及其矛盾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统筹、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耕地保护处负责人:唐绍金。



  电  话: 87339248,87338255,87338260
  地  址: 扬州市文昌中路565号
扬州市国土资源局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翻录或转载 地址:江苏扬州市文昌路中路565号
邮政编码:225009 网站维护电话:0514-87339311 备案号:苏ICP备09100064号
技术支持:无锡中科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3210000024